区各有关部门:
2025年7月28日,兴隆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数智技术公司)进行空调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兴隆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数智技术公司)“7·28”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兴隆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数智技术公司)“7·2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兴隆台区应急局副局长郭洪深担任,区应急管理局、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单位相关人员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并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附件:兴隆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数智技术公司)“7·2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附 件
兴隆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
油田分公司(数智技术公司)“7·28”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郭洪深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旭 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张晓宇 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晓静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室主任
杨向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窦永杰 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韩希伟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中队长
高 义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中队长
郭 宇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王维民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安晓威 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中队中队长
杨 勇 区应急管理局制造业执法中队中队长
刘 野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队员
耿 琛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队员
生智新 专家
王庆林 专家
谢洪顺 专家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综合管理组、监督管理组。
(一)技术组
组 长:高 义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中队长
成 员:生智新 专家
王庆林 专家
(二)综合管理组
组 长:杨向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韩希伟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中队长
王 旭 辽河公安局渤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大队长
窦永杰 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王维民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安晓威 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中队中队长
杨 勇 区应急管理局制造业执法中队中队长
刘 野 区应急管理局商贸执法中队队员
耿 琛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中队队员
谢洪顺 专家
(三)监督管理组
组 长:张晓宇 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赵晓静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室主任
郭 宇 区应急管理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
二、职责分工
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各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技术组
1.事故现场勘查,出具现场勘验情况记录。
2.事故直接原因调查(取证、分析和认定)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调查工作。
3.事故现场责任认定。认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的,报经调查组组长同意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提交事故原因技术调查报告。
(二)综合管理组
1.公安部门负责出具对事故死亡人员尸检报告,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者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处理意见。
2.对事故涉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调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报经调查组组长同意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就事故涉及行政许可、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对监管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4.提交事故管理报告,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性质和事故原因分析情况,事故责任认定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监督管理组
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查处事故背后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抄送: 区纪委监委检察院, |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