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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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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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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浩兴隆大澡堂有限公司 |
盘锦浩兴隆大澡堂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洗浴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
盘兴卫公罚[2025]010号 |
2025年12月12日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