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民宗局2026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81

兴隆台区民2026年宗教活动场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落实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聚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防控,结合《宗教事务条例》及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计划,突出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核心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机制与闭环整改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聚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关键环节,通过常态化巡查、专项整治、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压实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3. 国家、省、市大棋牌,大棋牌游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文件要求

三、检查范围与对象

(一)检查范围

   全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院、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所,覆盖场所主体建筑、附属设施、活动区域、消防通道、用电用气区域等全区域。

(二)重点检查对象

全区12家宗教活动场所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核心检查项)

1.责任落实:是否明确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设施维护、疏散通道管理等责任是否分解到人;

2.制度预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修订并组织演练;

3.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清除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通道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地处林区的场所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清除周边杂草枯枝等易燃物;

5.用火管理:燃香、燃烛、燃油是否在指定区域进行并设专人看护,每日是否及时清理残余易燃物;是否严禁在建筑内违规带入明火;

6.电气安全:是否建立用电防火管理制度,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敷设,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室内、疏散通道停放或充电,夜间无人区域是否切断非必要电源;

7.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职人员及工作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懂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情)技能,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识。

(二)建筑与结构安全

1.结构稳定性:老旧建筑是否存在墙体开裂、梁柱腐蚀、屋顶漏水、白蚁蛀蚀等问题,是否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为危房,危房是否采取停用、加固等管控措施;

2.建筑材料: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可燃易燃夹芯板装修或分隔,香烛供案是否采用不燃或隔火隔热材料;

3.施工安全:在建或维修工程是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动火、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动火审批及现场监护制度,严禁动火作业与易燃易爆作业交叉进行。

(三)燃气与特种设备安全 

1.燃气使用: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张贴燃气安全使用公示牌,每日是否开展燃气安全巡查并记录;

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合格,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   

(四)其他安全事项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火灾、踩踏、自然灾害等),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配备应急照明、逃生面罩、急救药品等物资。

五、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日常查(全覆盖)

1.每季度开展1次日常安全生产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覆盖辖区30%以上宗教活动场所,全年实现所有场所查全覆盖;

2.查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查阅台账、座谈询问等方式,重点核查安全制度执行、设施维护、隐患整改等日常管理情况。

(二)专项检查(精准聚焦)

1.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分别于4月(春季防火)、10月(秋冬季防火)各开展1次,重点排查季节性火灾风险,同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

2. 重大节点专项检查:两节、两会、国庆、重要宗教节日前,对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核查人流管控、应急准备、隐患清零情况;

3. 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复杂隐患问题实施联合研判、联合整治。

)回头看检查(闭环整改)

对发现隐患的场所,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检查直至彻底清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责任科室与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检查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

检查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填写检查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注重整改实效

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督促场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临时管控措施,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四)加强协作联动

加强与消防、应急、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向属地街道通报检查情况,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五)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肃追责问责

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场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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