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组织干部党员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祝美娟王春等区领导参加
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5周年。4月14日上午,风和日丽,春光融融,正是植树的好天气。在兴隆台区区直机关工委的统一组织下,390名区直部门干部党员及280名曙光街道、盘锦监狱、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等单位干部职工,共同来到曙光街道稻香园小区西北区域的空地上,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区委副书记、区长祝美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春,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一派繁忙景象。区领导们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他们扶苗定植、挥锹铲土,带动全员劳动热情持续高涨。机关和驻街企业的干部党员们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有的负责扶正苗木,有的负责培土围堰,有的负责提水浇灌,每一道程序都一丝不苟,“志愿红”与“生态绿”在这边空地上交相辉映。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全体干部党员共栽植苗木787株,元宝枫、金叶榆、紫叶稠李等各类苗木迎风挺立、整齐排列,整个空地变得生机勃勃,成为春日里最动人的风景。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植树区域原本被很多“小菜园”占据,面积约15亩。今年三月份,曙光街道抓住春季这个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时机,对私占公共绿地、闲置空地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街道调配挖掘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组织人员一齐上手,经过一番努力,让这片区域彻底告别了“脏乱差”,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植树活动结束后,一株株苗木正在蓄力生发、扎根成长。待到这片区域长成为林地,附近居民将拥有一片生态“绿肺”,在这里可以呼吸新鲜空气,畅享自然馈赠。这也是本次植树活动赠予小区居民的一个春之礼物。
用实际行动诠释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兴隆台区今年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大力推动宜居兴隆建设,持续擦亮生态底色,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幸福宜居生活筑牢生态屏障。(宣传部)